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 2024 年第一批风电光伏项目纳人储备库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纳入储备库项目共291个、3111.197万千瓦,其中,风电189个、2059.54万千瓦,光伏102个、1051.657万千瓦。
《通知》明确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储备类项目有序开展核准(备 案)等前期工作,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前,不允许开工建设,电网公司不予办理并网手续。今后不再印发通知组织申报储备类项目,各市可随时通过省能源发展智慧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省能源局讲按季度组织审核并分批纳入储备库。
《通知》指出,石家庄行唐、新乐,保定阜平、曲阳、顺平、唐县,沧州泊头、献县、沧县,邢台广宗、巨鹿、临西、南宫、清河、威 县,定州市等区域部分项目存在电网可接入容量受限情况;部分地区项目需与电网规划站建设时序匹配。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加强与电网公司沟通对接,统筹电网接入容量分配及项目开发建设时序,指导项目结合电网接入条件适时开展前期工作。
对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储备类项目,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如1年后项目前期工作仍进展缓慢,各市可申请清退,2023年纳入储备库项目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4 年第一批风电光伏项目纳人储备库的通知
(编辑:霍吉平 审校: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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