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直接关闭退出的煤矿 给予100元/吨的补偿

中国煤炭资源网 政策 2020-05-25 14:36:04
   

云南省政府5月22日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对云南省煤炭关闭政策进行调整和细化,除了增加直接退出条件外,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单独保留,可以整合重组,并提出关闭退出支持政策。其中,省级对直接关闭退出的合法合规煤矿产能按照100元/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列入限期开采的煤矿不予补偿。


《意见》明确,凡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纳入直接关闭退出范围:一是资源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煤矿产能(建设规模)低于30万吨/年且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二是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存在交叉重叠,扣除重叠部分后,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的。三是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达不到法定安全条件的。四是煤层倾角大、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实现不了机械化开采的。五是截至2020年底不能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的。六是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后3个月未开工建设的。七是非政策性停产超过12个月或非政策性停工超过36个月等长期停产停建的。八是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1年及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九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矿井规模应当予以关闭的。


单独保留的煤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单井产能(建设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其中曲靖市、昭通市平均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二是有合法采矿许可证(含依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煤矿),资源条件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三是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或扣除重叠区域后,能满足单独保留条件。四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技术上可行,能实现机械化开采。五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整合重组的煤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一是符合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草、煤炭产业等政策规定。二是资源储量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可持续开采。三是符合煤矿开采设计规范等要求。四是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五是整合主体有资金实力和相应管理团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必需的投入。六是整合重组的保留煤矿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签订整合协议,届时未签订整合协议的煤矿直接关闭退出。


为优化全省煤炭产业布局,全省重点产煤区域确定为:“三州(市)五县(市)”,即以曲靖、昭通、红河等3个州、市为重点,以楚雄州楚雄市和南华县、文山州富宁县、大理州祥云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县、市为补充。玉溪、保山、临沧3个市的煤矿整体退出。其余州、市除被大型煤炭产业集团整合兼并的资源条件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煤矿之外,一律直接关闭退出。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


云政办发〔2020〕29号


各产煤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要求全面落实,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行业铁腕整治工作,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分类逐矿甄别,规范确定类别


(一)直接关闭退出类。凡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纳入直接关闭退出范围:一是资源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煤矿产能(建设规模)低于30万吨/年且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二是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存在交叉重叠,扣除重叠部分后,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的。三是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达不到法定安全条件的。四是煤层倾角大、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实现不了机械化开采的。五是截至2020年底不能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的。六是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后3个月未开工建设的。七是非政策性停产超过12个月或非政策性停工超过36个月等长期停产停建的。八是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1年及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九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矿井规模应当予以关闭的。


(二)单独保留类。单独保留的煤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单井产能(建设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其中曲靖市、昭通市平均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二是有合法采矿许可证(含依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煤矿),资源条件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三是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或扣除重叠区域后,能满足单独保留条件。四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技术上可行,能实现机械化开采。五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整合重组类。整合重组的煤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一是符合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草、煤炭产业等政策规定。二是资源储量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可持续开采。三是符合煤矿开采设计规范等要求。四是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五是整合主体有资金实力和相应管理团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必需的投入。六是整合重组的保留煤矿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签订整合协议,届时未签订整合协议的煤矿直接关闭退出。


为优化全省煤炭产业布局,全省重点产煤区域确定为:“三州(市)五县(市)”,即以曲靖、昭通、红河等3个州、市为重点,以楚雄州楚雄市和南华县、文山州富宁县、大理州祥云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县、市为补充。玉溪、保山、临沧3个市的煤矿整体退出。其余州、市除被大型煤炭产业集团整合兼并的资源条件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煤矿之外,一律直接关闭退出。


二、依法公示,接受监督


(四)公示。3种类别“清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公示。其中,曲靖、昭通、红河3个州、市由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步公示,其余州、市由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工作须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五)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有关州、市、县、区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异议的,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进行核实核查、妥善处置。


三、关闭退出时限


(六)关闭退出的时限要求。列入直接关闭退出类的煤矿,2020年6月底前完成现场关闭;列入整合重组类的煤矿,未签订整合协议前不允许复工复产,被整合煤矿在签订整合协议后,除设计需要利用的井筒、设施设备外,立即组织实施现场关闭工作。


四、关闭退出支持政策


(七)鼓励实施产能置换。符合条件的直接关闭退出煤矿,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等产能置换有关政策。鼓励以县、市、区或州、市为单位建立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对采取集中交易形式进行交易的煤矿,其退出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对产能置换中整合重组后多余的产能指标,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八)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到位的煤矿,支持其申请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可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申领、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申请到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省、州市、县三级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7〕79号)规定的比例予以配套。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凡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按照关闭退出煤矿产能的30%计算产能置换指标。


(九)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直接关闭退出煤矿剩余资源储量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退还。


(十)对直接关闭退出的合法合规煤矿给予一定补偿。省级对直接关闭退出的合法合规煤矿产能按照100元/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列入限期开采的煤矿不予补偿。


五、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产煤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是煤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煤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挂牌督战,逐矿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十二)确保安全生产。各产煤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先整合重组、后升级改造”要求,采取加大投入、实施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等措施,有序释放优质产能,稳定煤炭供应。


(十三)抓好生态修复。县级政府应明确煤矿关闭后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确保煤矿关闭后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十四)做好职工安置。各产煤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十五)维护社会稳定。各产煤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坚持《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规定和“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有效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化解煤矿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编辑:张艳  审校:寇建仁)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news@fwenergy.com或致电0351-4728541。

特别推荐

1 大商所调整铁矿石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 2024-04-25

关于调整铁矿石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191号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6日交易时(即4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I2405和I2409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在铁矿石期货其他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

2 图说数据 | 印度煤炭进口总览(202402) 2024-04-25

2024年2月印度煤炭进口量,分煤种煤炭进口,分来源国煤炭进口趋势图。

3 英美资源一季度冶金煤产量同比增7% 销量增近15% 2024-04-25

4月23日,矿商英美资源公司(Anglo American)发布季度运营报告显示,今年1-3月份,公司冶金煤产量为378万吨,同比增加7%,环比下降20.5%。其中,硬焦煤产量为292.1万吨,同比增长2.8%,环比下降23.2%;喷吹煤和半软焦煤产量85.9万吨,同比增长24.3%,环比下降9.8

4 动力煤日度数据跟踪(2024.04.25) 2024-04-25

动力煤市场重要数据跟踪,涵盖主产地、中转港、下游及进口市场价格、库存、运费等。

5 山西吕梁永聚煤业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4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24-04-25

据央视等相关媒体报道,山西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月23日向社会公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超限额加装电动吊篮、违规敷设吊篮供电线路,违规在井口浴室存放矿灯、氧气自救器、自喷漆等助燃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吊篮供电线路短路引燃吊篮内可燃物,初期火

6 国家能源集团包神铁路货运量破1亿吨 2024-04-25

国家能源集团消息,截至4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包神铁路集团年累计完成货运量10003万吨,突破亿吨大关,持续稳定为能源保供注入新动能。包神铁路集团运营的铁路通道贯穿神府煤田东西向872公里,穿越毛乌素沙漠、黄土高原与华北平原三地,肩负我国核心矿区70%以上的煤炭装车职责,同时还负责部分地区煤炭和非煤

7 煤焦钢日度数据跟踪(2024.04.25) 2024-04-25

煤焦钢市场重要数据跟踪,涵盖主产地、港口、下游及进口市场价格、运费等。

8 每日煤市要闻回顾(2024.04.24) 2024-04-24

二产用电拖累总量增幅 三产用电表现突出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用电量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7.4%,其中一产用电量增长7.0%,二产增长4.9%,三产增长11.6%,居民生活用电增长15.8%。一季度来看,全社会增长9.8%,一产增长9.7%,二产增长8.0%,三产增长14.3%,居民用电

9 日本3月份粗钢产量同比降3.9% 一季度降0.8% 2024-04-24

日本钢铁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3月份,日本粗钢产量719.7万吨,环比增2.9%,同比降3.9%。其中,普通钢材产量为562.6万吨,环比增2.9%,同比降4.8%;特殊钢材产量为157.1万吨,环比增3.1%,同比降0.4%。3月,日本转炉钢产量为514.5万吨,环比增0.4%,同比降7.

10 中电联发布《2024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024-04-24

一季度,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经受住了部分时段大范围极端严寒、雨雪冰冻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综合排行

1 国内及进口炼焦煤市场一周评述(4.15-4.19) 2024-04-19

本周炼焦煤市场偏强运行,随着终端需求回升,且期货盘面持续大幅升水,带动市场情绪快速升温,下游焦企及贸易商积极采购原料煤,煤矿签单良好,产地部分煤种报价大幅上涨100-300元/吨左右,且部分预售订单较多,煤矿有限量拉运情况。随着焦炭首轮提涨快速落地,市场情绪继续向好,煤矿线上竞拍成交火热,当前双焦市

2 一周钢铁业要闻回顾(04.15-04.19) 2024-04-19

3月冀苏鲁辽晋生铁产量占比全国58.0% 粗钢53.4%国家统计局公布2024年3月份全国分省生铁产量。数据显示,3月份,冀苏鲁辽晋五省合计生产生铁4212.2万吨,占全国生铁总产量的58.0%。3月份,全国生铁产量为7266万吨,同比下降6.9%,较1-2月月均产量增长3.3%;而据此测算,3月份

3 主要煤化工产品周评(04.15-04.19) 2024-04-19

【甲醇】本周国内甲醇市场上涨为主。周初,地缘冲突对市场心态存一定提振,国内甲醇氛围整体偏强。国内甲醇供应环比缩量,但需求变动不大,加之五一节前部分下游开始节前备货,生产企业库存继续去库,本周内地甲醇市场持续推涨运行为主。本周内地企业库存小幅减少,周内大部分地区企业库存均有减少,因近期港口部分烯烃仍有

4 中钢协非常重视今年粗钢产量调控政策 正在配合国家部委开展相关工作 2024-04-19

4月16日,2024粤港澳大湾区黑色金属产业链论坛在广东乐从召开,本次会议吸引大湾区近300位钢铁产业链代表参加。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钢铁行业运行情况及近期钢协开展的工作。一是合理控制生产节奏,把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落到盈利上来。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是质与量的

5 黑色系期货收盘数据盘点(2024.04.19) 2024-04-19

黑色系期货市场重要数据盘点,涵盖收盘价、开盘价、成交量、持仓量及最高价、最低价等。

6 每日煤市要闻回顾(2024.04.19) 2024-04-19

利好支撑凸显 沿海煤炭运价明显上涨本周,在诸多利好因素支撑下,沿海煤炭运价出现了去年12月下旬以来较为明显的上涨,不论是持续时间还是具体涨幅都较为明显。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18日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为626.28,较上周同期上涨77.01点,涨幅14.02%;较上月同期上涨…调出减量明显 秦

7 利好支撑凸显 沿海煤炭运价明显上涨 2024-04-19

本周,在诸多利好因素支撑下,沿海煤炭运价出现了去年12月下旬以来较为明显的上涨,不论是持续时间还是具体涨幅都较为明显。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18日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为626.28,较上周同期上涨77.01点,涨幅14.02%;较上月同期上涨85.94点,涨幅15.90%;较去年同期下跌148

8 产地动力煤:煤矿产销平衡 煤价稳中有涨 2024-04-19

坑口煤价稳中有涨,近期局部矿区安全检查增多,叠加今日降雨影响,部分煤矿生产受限,主要露天煤矿影响大点,目前冶金化工焦化需求等终端需求积极,部分优质煤种销售顺畅,少数煤矿价格上涨10-20元,目前大部煤矿产销平衡,价格稳定,但是受港口成交冷清影响,站台等贸易商开始观望,部分煤矿拉运需求有所下降,后期多

9 CCI焦炭:贸易商和钢厂积极采购 短期焦价继续强势上涨 2024-04-19

截至4月19日,汾渭吕梁准一级焦1110元/吨,日环比持平;日照准一级焦1950元/吨,日环比上涨30元/吨。焦炭市场继续强势运行,昨日个别焦企开启第二轮提涨,涨幅为100-110元/吨。近期市场上涨氛围浓厚,盘面升水扩大刺激期现商加价拿货,分流焦炭货源,导致钢厂到货量被动下降明显,也开始加量采购。

10 包钢股份2023年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 2024-04-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股份)4月18日晚间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05.65亿元,同比下降2.23%;净利润5.15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113元。包钢股份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是我国西部最大的钢铁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有稀土精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