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印发煤矿安全八条禁令和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 政策,  安全 2019-08-21 16:48:34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八条禁令和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榆规〔2019〕009-市政府0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煤矿安全八条禁令》和《榆林市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已经2019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榆林市煤矿安全八条禁令


第一条 禁止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煤矿必须证照或手续齐全有效组织生产建设,按照设计、规程和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建设。严禁擅自延伸生产水平组织生产,严禁超工期建设或边建设边生产。


第二条 禁止安全职责不清、安全意识严重缺失的矿井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煤矿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禁止非法托管(承包)转包。


承托单位必须是具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者具有煤矿生产专业化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承包方(承托方)不得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 禁止煤矿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煤矿要建立培训机构,健全培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 禁止通风系统不完善和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


煤矿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总风量和各作业地点风量符合规定,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煤矿采空区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严禁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


第六条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等级符合要求,坚决淘汰列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煤矿机电设备。煤矿必须进行正规开采,禁止使用房柱式、巷道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第七条 禁止“一超三假”组织生产。


煤矿必须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内开采,不得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进行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严禁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煤矿图纸必须真实有效,“三图”按时交换。煤矿密闭墙构筑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所有永久性密闭墙必须编号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采掘工作面,禁止隐瞒工作面组织生产。


第八条 禁止“超强度、超定员、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采用“剃头下山”开采。开采水平和采掘工作面按照规定布置,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检修。制定并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不得组织生产。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全市所有生产和建设煤矿都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八条禁令的,煤炭管理部门应责令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停供煤炭销售票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函告公安部门和供电部门停供火工品和停止(限制)供电。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启动关闭程序。


榆林市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夯实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基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结合榆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合伙、个人独资、股份制等非国有主体煤矿。


本规定所指煤矿实际控制人,是指煤矿第一大股东代表或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投资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的实际决策人,或者对重大决策起决定作用的人。


第三条 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和本单位法人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煤矿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担任本单位安委会主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二)领导或支持煤矿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各自岗位相应的决策、指挥等职权;


(三)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


(六)负责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


第五条 煤矿企业应明确煤矿投资主体、组织形式和决策管理机制。


第六条 实际控制人不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应聘请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矿长(总经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充分授予决策权和支配权,以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聘请矿长(总经理)的,不能免除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九条 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督促或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40%。


第十条 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指使他人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


第十一条 实际控制人不得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不得下达或组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不得指使煤矿任何人进入非正规作业区域违规回收煤炭资源。


第十二条 实际控制人(含第一大股东代表、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未履行本规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法人、矿长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实际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实际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实际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实际收入80%的罚款。


第十三条 实际控制人(含第一大股东代表、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矿长)违反本规定第八、第十一条的,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四条 实际控制人(含第一大股东代表、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矿长)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五条 实际控制人(含第一大股东代表、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矿长)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煤矿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编辑:张艳  审校:寇建仁)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news@fwenergy.com或致电0351-4728541。

特别推荐

1 黑色系期货收盘数据盘点(2024.04.18) 2024-04-18

黑色系期货市场重要数据盘点,涵盖收盘价、开盘价、成交量、持仓量及最高价、最低价等。

2 2023年印度新煤电装机同比增超一倍 两大地区引领产能扩张 2024-04-18

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逐步削减煤炭产能初见成效,但2023年新煤炭产能和相关基础设施的不断增加表明全球煤炭消费可能会再次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印度新煤电装机再次大幅增加。根据美国环境组织全球能源监测(GEM)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3年,印度新增燃煤发电能力5500兆瓦,是2022年

3 2024年1-3月原煤产量前十名企业排名公布 2024-04-18

原煤生产基本稳定,进口同比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3月,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11.1亿吨,同比下降4.1%;3月,生产原煤4.0亿吨,同比下降4.2%。进口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13.9%。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5.5亿吨

4 图说数据 | 中国分省份原煤产量总览(202403) 2024-04-18

图说数据 | 中国分省份原煤产量总览(202403)

5 股市煤炭板块持续飘红为哪般? 2024-04-18

近期,煤炭上市公司集中发布了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和业绩预报,尽管受煤炭中枢持续下移影响,煤炭行业利润呈下降趋势,且今年以来煤企产销普遍同比下降,市场价格重心不断下移,但这并不能阻碍煤炭板块的持续上扬。股市近期煤炭板块个股反响热烈,多家上市企业股价大幅度上涨。4月16日,A股煤

6 1-3月必和必拓冶金煤产量环比增6% 铁矿石降7% 2024-04-18

澳大利亚必和必拓(BHP)最新报告显示,2024财年前三季度(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必和必拓冶金煤产量累计为1740万吨,同比下降16%。在2024年1月一名团队成员不幸死亡后,必和必拓三菱联盟(BMA)作业暂停了24小时,同时在所有煤矿实施了停工,此外萨莱吉煤矿(Saraji)又暂停了

7 蒙古南戈壁资源公司2023年煤炭销量同比增223% 2024-04-18

根据蒙古国矿商南戈壁资源公司(SouthGobi Resources)发布的年度运营报告,2023年该公司煤炭销量359万吨,同比增223%。其中,优质半软焦煤销量208万吨,同比增670%;标准半软焦煤/优质动力煤销量为53万吨,同比增563%;洗精煤销量为98万吨,同比增29%。受益于中国市场状

8 港口动力煤本轮上涨即将结束 2024-04-18

继上周企稳之后,本周以来,港口动力煤价格出现了连续小幅上涨。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止4月17日,CCI5500报收于825元/吨,累计上涨12元/吨;CCI5000大卡报收于730元/吨,累计上涨15元/吨。但4月17日,各煤种涨幅较前一期出现了明显的收窄,从市场询货和成交情况来看,预计本轮上涨

9 一季度山西外送电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2024-04-18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4月16日消息,今年一季度,山西外送电量达413.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9%,创历史同期新高。截至3月底,全省总装机容量13421.13万千瓦,同比增长10.01%,总发电量1173.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3%。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山西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使

10 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实现首季开门红 2024-04-18

一季度,国家能源集团自产煤月均达5191万吨,连续30个月保持5000万吨峰值水平;发电量完成月均1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一体化核心区日均调运量102.6万吨,同比增长7.9%。集团“煤电化运”9项一级指标全面完成年度25%目标,高标准实现生产运营首季开门红。今年以来,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

综合排行

1 秦港及北方港煤炭库存继续下降 前者已跌破500万吨 2024-04-12

本周,秦皇岛港煤炭库存继续下降,并跌破了500万吨的传统节点。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12日,秦皇岛港存煤量为491万吨,较上周同期减少36万吨,较上月同期减少4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110万吨。调度数据显示,本周秦皇岛港铁路日均煤炭调入量为44.61万吨,较上周增加0.19万吨;日均吞吐量

2 动力煤市场一周总结(4.8-4.12) 2024-04-12

1.供应情况?1.1产地价格?截至4月12日,榆林5800大卡指数666.0元/吨,周环比上涨2.0元/吨;鄂尔多斯5500大卡指数586.0元/吨,周环比下跌16.0元/吨;大同5500大卡指数6560元/吨,周环比上涨2.0元/吨。本周坑口煤价整体较稳,部分煤矿价格小幅涨跌调整。港口市场企稳,部

3 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以提升煤炭供给弹性 2024-04-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煤炭产能管理机制,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不断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共包含总体要求、产能储备煤

4 焦炭市场一周评述(4.8-4.12) 2024-04-12

产地指数:截至2024年4月12日,汾渭CCI吕梁准一级冶金焦报1510元/吨,周环比下降100元/吨。港口指数:CCI日照准一级冶金焦报1800元/吨,周环比下降30元/吨。产地数据:截止2024年4月11日,本周焦炭快速落实了第八轮降价,叠加近期原料煤价格跌幅收窄,成本下移空间减少,焦企利润再次

5 3月全国进口煤炭4137.9万吨 同增0.52% 环增22.60% 2024-04-12

海关总署4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24年3月份进口煤炭4137.9万吨,较去年同期的4116.50万吨增加21.4万吨,增长0.52%。3月份进口量较2月份的3375万吨增加762.9万吨,增长22.60%。3月份煤炭进口额为409930万美元,同比下降22.19%,环比增长16.29%。据

6 利好支撑不足 沿海煤炭运价底部盘桓 2024-04-12

本周,沿海煤炭运价波动运行,具体呈前跌后涨的走势,但波动幅度均不大,整体小幅上涨,但涨幅同样有限,运价水平依旧维持低位盘桓的态势。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11日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为549.27,较上周同期上涨7.74点,涨幅1.43%;较上月同期上涨2.33点,涨幅0.43%;较去年同期下跌2

7 国内及进口炼焦煤市场一周评述(4.8-4.12) 2024-04-12

本周炼焦煤市场弱稳运行,节后焦炭第八轮降价快速落地,随着钢材价格持续上涨,钢厂盈利能力好转,叠加期货盘面升水,市场情绪升温,投机需求纷纷进场拿货,焦企方面因利润亏损,原料多维持按需采购,煤矿降价后部分低价资源签单明显改善,另外部分高价资源出货承压价格小幅下调,竞拍市场成交价格涨跌互现,但降价幅度收窄

8 每日煤市要闻回顾(2024.04.12) 2024-04-12

利好支撑不足 沿海煤炭运价底部盘桓本周,沿海煤炭运价波动运行,具体呈前跌后涨的走势,但波动幅度均不大,整体小幅上涨,但涨幅同样有限,运价水平依旧维持低位盘桓的态势。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11日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为549.27,较上周同期上涨7.74点,涨幅1.43%;较上月同期上涨2.33点

9 CCI日报:市场维稳 报价坚挺 2024-04-12

港口动力煤:市场维稳 报价坚挺港口市场维稳运行,市场可售货源逐步减少,部分贸易商报价坚挺,下游采购需求一般,压价采购,整体成交较少。目前市场发运倒挂,贸易商发运积极性差,港口持续去库,但下游需求仍显疲软,且对高价的接受意愿较差,多数市场参与者对价格能否持续上涨持怀疑态度。后期关注港口发运成本和下游需

10 今日热点新闻总览(2024.04.12) 2024-04-12

焦点1. 国家发改委网站12日公布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更多>>2.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日前发布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